盐边县第二人民医院
医院一般医用卫生材料等院内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表一)
二、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
(一)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院方在报名时进行资质初审,通过者方可报名。中标后进行资质复审,通过后方可签订供货合同。
投标人的资质,并提供相应证件(均需加盖印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家授权书或区域销售授权书
5、印章印模
代理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并提供相应证件(均需加盖印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国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国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二)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承诺。
(三)其它所需资料。
三、比选要求
1、投标者必须按(表一)格式提供供货清单,内容完整。
2、为保障医用卫生材料优质、安全、全面、快捷供应,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供应能力,提供细致全面的供应服务方案和质量承诺,保证材料的及时供应。
3、中标或与院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如果中标材料使用效果不好(达不到使用质量要求),医院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其它品牌产品。投标人供应材料如果经常、反复出现断货或质量问题,医院有权中止合作。
4、投标者所提供的各种资质证明材料,须符合国家卫计委和国家药监局的各项要求(所有批件应在有效期内)。
5、投标现场可提供或不提供投标产品样品。
6、投标人及产品中标或与院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及在合同期限内获得在我院的供货准入权。院方根据需要组织采购,并非只能在中标人处采购相关产品。
四、报价
1、按(表一)项目序号为单位报名报价,一次性最终成交价。
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医院现有采购价。投标人中标或与院方签订采购合同后,如果院方发现相同或类似材料高于现价,如有需要,有权要求投标人降价。投标人拒绝降价的,院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3、挂网产品必须是在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平台备案的品种,商家必须是在该平台备案的公司。挂网产品价格尽量执行网上最低价,绝对禁止高于加权平均价,否则院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五、比选确定中标原则
院方评标采取综合评比的方式,非最低价中标。
六、中标及售后承诺
中标后,如果所提供产品导致结果不精确,使用功能、性能落后等情况,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此条必须完全、如实写入售后承诺。
七、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格式自拟,至少必须包含所需资质和(表一)相关所列内容。
2、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提交,报名时不交。
八、其它要求与说明
1、对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如:提供虚假信息、中选后不能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等情况,即使中标,院方将取消中选资格。
2、中标单位一律签订院方格式合同,凡不愿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
3、凡供货商参与报名者,则表示其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
4、报名时间: 2019 年 8 月 12 日
至 2019 年 8 月 15 日
5、报名方式:医院药剂科现场报名,进行资质初审,填写相关报名表格。
6、招标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医院工作安排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张晓琴:0812-8782054